《光通信研究》编辑部关于加强科技期刊科学道德规范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的声明

 

  为加强科技道德规范,促进科研诚信,维护学术活动的严肃性和声誉,营造学术期刊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我国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期刊编辑出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保障我国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光通信研究》编辑部特郑重发表声明。

 

  一、注重科学道德建设,弘扬创新精神

  坚持开拓创新,促进学术交流,服务科研生产,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努力传播科学知识,率先垂范成为先进文化的实践者;注重科技人才培养,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倡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诚实劳动的优良品质,提高科研诚信意识,为繁荣我国科技事业而积极努力工作。

 

  二、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规范学术行为

  《光通信研究》将充分尊重作者权益,对存在署名有争议,引用他人著述未注明出处,以及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文章,坚决拒绝刊登。一经发现,由该刊或联合相关科技期刊,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拒绝刊登有其署名的稿件、通知其所在单位等处理;轻者给予3-5年不允许刊发其论文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该作者的论文终生不得刊用,同时通报国家基金资助部门,并转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一个单位屡次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期刊将要求该单位对所投稿件作学术预审,并将只受理经过单位预审的来稿。当学术不端行为涉及单位负责人时,将通报上一级单位。

 

  三、加强编审者队伍建设,恪守职业道德

  注重专家办刊,加强同行评议建设。发挥期刊编委会和审稿专家作用,严格稿件学术质量审查规范,客观、公正对待所有稿件。建立明确的审稿、撤稿及发布制度,维护学术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已发表的论文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严重差错等问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及时发布撤稿声明、更正启事或公开致歉信等方式进行纠正,并通知收录有关文章的数据库予以撤稿。如发现审稿人利用审稿谋取私利乃至剽窃所审稿件内容时,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终生禁止其审稿乃至公开披露等处分。

 

  四、明确署名责任权利,严格遵循职业规范

  所有论文署名作者均应对论文工作做出过实质性贡献,并对文章负责。论文投稿前,所有署名作者均须对稿件的全部研究内容进行审查,确保结果准确可靠,确保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同意署名及共同作者的署名排序,投稿后不予以修改。署名作者应对为此项研究做出过某种贡献的合作人员和机构予以感谢。论文发表时,应对非涉密研究项目获得的经费支持及来源予以标明。论文作者应明确说明使用或引用他人的工作,如果发现已投递或发表的文章中存有问题,应有责任和义务及时予以修正或提出撤回。

 

《光通信研究》编辑部